考研英語閱讀,20text2,第1個句子,劃線部分的翻譯
1、critics主語,argue是謂語,that后面是賓語從句,然后to which 引導的是修飾collections的定語從句,因為compare的固定用法是compare to/with sth, 在which引導從句時候compare后面的to提到了which前面。A is only as good as B A的好取決于B 評論家還指出商業的基因測試的好壞取決于參考書目的合集的好壞,參考書目的合集是用來同樣本進行對比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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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從句:which was held by Hull in , and has been awarded to Coventry for 202這是一個非限制性定語從句,修飾先行詞the existing city of culture title,說明該稱號的過往持有者和未來獲得者。was held by Hull in :過去時態,說明年該稱號由Hull持有。
3、heavy reading在英語世界的常用意思是:大量閱讀。但考研出題人的意思將 makes heavy reading 等同于 upts。這是將的翻譯習慣直接套用在英文里了,沉重+閱讀,翻譯成讀起來很沉重。同樣的洋相還有 cry poor 哭窮。說實話,相比于雅思而言,考研英語就是這么可笑。
4、這里的just plain nasty與前面的危險的工作相對,just在這里指的是“單純、簡單”。英語作為一門語言,重要的是理解而非生硬的翻譯。令人厭煩的工作,比如有些人不喜歡當,這個工作就是一種單純的重復工作,同時不需要技術,但會讓人反反復復做同樣的事情,非常無聊。
考研英語閱讀,年text4,第二句里面括號的那個句子怎么翻譯?
1、這句話的意思是:我們應該把孩子能否使孩子感到快樂的含義重新進行定義~即不要把它認為是時時刻刻的快樂,而是要把它認為是一種事后的快樂。
2、考研英語二閱讀理解(Text4)解析 主旨大意:本文探討了青少年在青春期表現出的自相矛盾的行為特征,包括獨立與依賴、叛逆與親行為等,并指出這些行為背后可能與“獎勵敏感性”有關。同時,文章也強調了青春期是一個充滿機遇和風險的時期。
3、earn這里是一個比較口語化的用法,意思是“使……耗盡精力;使……疲于應付”。
如何翻譯考研英語中的人名?
1、在考研英語中,人名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法進行翻譯:直譯法:按照漢語的語言習慣直接翻譯人名,如John Smith翻譯為“約翰·史密斯”。這種方法適用于大多數常見英文名,能夠保持人名的直觀性和易于理解。音譯法:近音譯法:根據英語人名的音形特征,選擇漢語拼音中相近的音素進行替代。
2、直譯法是最常見的一種人名翻譯方法。如,John Smith(約翰·史密斯)、Paris Hilton(帕麗斯·希爾頓)、David Beckham(大衛·貝克漢姆)等都可以直接按照漢語的語言習慣進行翻譯,不必過多考慮原始發音的元音和輔音特征。
3、種方法 音譯(不叫普遍,但容易出錯)不譯。這樣最好,因為他們靠的不是你的這個,而是你的翻譯能力。我參加翻譯資格證培訓時,一這樣說的。
考研英語閱讀,請問這里的impossibility怎么翻譯,前面的difficult連起來不...
原句是年考研英語一第一篇閱讀理解里面的一個長難句:It is difficult to the point impossible for the under the age of forty to imagine a time when...句型是It is difficult for to do sth。to the point of impossibility是介詞短語做狀語。
itispopulartothepointofimpossibility的意思是:它很受歡迎,以至于不可能。
